房屋理财中心存房业务合同
存房人(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一致同意存房业务合同。
一、甲方将其名下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愿存入乙方名下。
二、乙方对甲主物业进行评估,经双方协商确认,其月租金为
元整(大写)
三、存房租赁期限为壹年,即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应提供本人姓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并开立 卡或活期(一本通)存折,用于收取房屋租金。[账号/卡号为 ]
五、甲方的房屋存于乙方名下的 ,于本合同签订45天(招租期、空置期、交接期、清洁消毒期、发布期等)后,无论房屋出租与否,乙方保证在第46天(即 年 月 日)将该房屋租金划入甲方收租账户。
六、租赁期间的房屋出租税由甲方负责缴纳,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缴纳;收视费、水电费由 方负责缴纳。乙方只接受委托出租房屋,并不负责甲方房屋的产权纠纷。
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应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A、《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屋出租许可证》;《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或《出租房屋备案登记表》
B、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具有出租收益等处分权的合法授权证明文件。
C、如果是法人还须提交相应合法证明文件等。
以上证件均须提验原件,存留复印件。如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产以有瑕疵而造成乙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D、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结算清单或相关证明,填写《物业使用状况表》并将锁匙、相关费用代缴存折等移交于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费用缴费转接,同时甲方须将物业电话等功能报停,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收益权及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应证明;保证其出租行为的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九、甲方存入乙方 的房屋,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