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27日发布“第二套房”政策以后,12月11日,央行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简称359号文件),明确了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不管房贷是否已经还清,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新政在年关将近之时颁布,看来是有意为楼市降温。从自住和投资者的角度看,新政会带来什么影响呢?我们试着分析一下:
首先,对于自用型购房者来说,新政的出台,将增加其改善住房的压力。但出于改善居住条件和成家立业的动机,他们应该不会放弃购房计划,而是以调整、观望为主要反应。
第一,购房者将调整购房计划。购房者将从首付和供房能力方面,重新衡量自己的购房能力,进而改变旧有的面积预期、对发展商的选择、以及区位选择等。
第二,购房者可能继续观望,希望等待政策稳定,市场情况明朗之后,再选择适当的购房时机。
对于新政的反应,不同城市和地区也不相同,这跟该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人口结构、住房结构、居民收入结构、消费习惯、区位特点以及居民投资心理有关。而比之老城市,珠海对新政的反应应该相对较弱。珠海外来和年轻人口比重较大,购房自住的刚性需求较强,居民的换房需求和承接力也较之老城市更强。
总体来说,自用型购房者将会在计划和新政中寻求平衡,重新勾画购房前景。
相对自用型购房者,新政对投资者的影响更大。总体看来,第二套房政策将导致投资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缩小,楼市中的投资行为会因此减少。其中,投资能力比较弱的投资者将会因投资成本提高而改变投资计划,退出投资市场。第二类投资者——有一定投资能力,已经有过投资行为,计划继续投资的将会因出手风险和投资成本的增加而减少投资量。第三类情况是,鉴于市场情况尚不明朗,投资者对投资与否持观望态度,同样会待市场情况明晰后,再做投资决定。
总体来说,新政的出台会使楼市氛围更为理性,投资行为减少。自用型购房者的购房压力稍有增加,将会对购房计划做出调整,而伴随楼市投资行为的减少,自用型购房者也将获得更多选择理想住房的机会。
【清澈写于2007-12-14】【本文观点仅代表个人 与公司观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