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这不能算是定义,更像是一句口号,We Media的口号。 迄今为止对新媒体定义最全面、精确的是凡·克劳思贝(Vin Crosbie),他是格林威治一家数字媒体发行咨询公司的合伙人,同时兼任锡拉丘兹大学新媒体方面的客座教授,克劳思贝不仅是一位资深的出版人,也是一位对新媒体有很多研究的专家。 借助他对媒体的如上关于媒体形态归类,将新媒体称为融合了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而成为人类的第三种媒体形态。 新媒体既拥有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优点:完全个性化的信息可以同时送达几乎无数的人;每个参与者,不论是出版者、传播者、还是消费者,对内容拥有对等的和相互的控制。又免除了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缺点:当传播者想向每个接受者个性化地交流独特的信息时,不再受一次只能针对一人的限制;当传播者想向大众同时交流时,不再不能针对每个接受者提供个性化内容。同时他指出新媒体完全依赖于技术,不是人类先天自然拥有的技能。没有数字化等技术,新媒体完全不可能。
刘爽,素有“华语第一传媒”之称的凤凰传媒旗下新媒体事业掌门人。出生于重庆,成长于北京,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是个地地道道的游走于中华文化和国际资本之间的新时代海归,拥有5年华尔街律师从业经历,2000年1月,刘爽回到亚洲,在香港美富(Morrison Foerster)律师事务所负责创业投资,协助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项目包括网易IPO,百度第一笔融资等。 “和很多西方人一样,我把法律视作职业的一个跳板,从来没想过要终生从事法律行业,而媒体才是我从小的理想。”刘爽说,“小时候我就特别爱看报纸,中学的时候常沿着报栏把贴出来的十几份中国主要报纸一气儿全看下来, 从中午看到晚上,天亮看到天黑,把眼睛也看成了千度近视。” 2001年,刘爽进入凤凰卫视,2003年开始出任凤凰副总裁,随后执掌凤凰网。 ●上世纪80年代,媒体1.0时代,全国人民在看晚报,晚上7点等赵忠祥在《新闻联播》中出现; ●上世纪90年代,媒体2.0时代,互联网开始兴起,“点对面”传播变为“点对点”传播,令网络成为广告红人; ●21世纪,3G时代开启,视频可随时下载到手机上,新媒体,这个技术革命成就了又一片商业蓝海。 ●刘爽,是这片蓝海中的弄潮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