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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叔权律师——房地产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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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1115,温州成为全国个人集资建房拿到土地的首例之后,个人集资建房在全国开展得如火如荼,可以说是捷报频传。首先,北京有500多人实质上参与了一个正在运作的项目,募集的用于购买土地的资金达5000万元,深圳个人合作召集人林立人这年年,履战履败,履败履战,终于在近日修得正果,在深圳通过参与拍卖,为深圳的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们拿到了一个烂尾楼项目,房价只有1623元,比同地段的楼盘低一半。而且,全国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1222日齐集在深圳,召开了全国首届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研修班,培养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和组织人才。我们珠海,就有五人准发起人参加了这次的研修班,准备在春节前正式发起珠海的个人合作建房。

为了说明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就要来看看为什么会有个人合作建房,也就是,要看一看个人合作建房的背景。这两年,房价高企,多少人买不起房,又有多少人成为房奴。国家虽然出台了各种调控措施,然而,越调控房价越升。不要说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就是一些中高收入的人士也买不起房。这就是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背景。

个人合作建房之所以能在全国的各大主要城市风起云涌,出了上面讲到的大背景之外,直接的原因是个人合作建房能为百姓省钱,而且是大幅度地省钱。个人合作建房省去了开发商作广告的费用,开发商天天在报纸上整版、整版地作广告,最终广告费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个人合作建房省去了开发商庞大的管理机构和销售机构产生的费用;而最为关键的是,个人合作建房省去了开发商从房奴身上赚取的暴利。虽然开发商不承认房地产暴利的存在,可是老百姓都不会是白痴。老百姓有自己的眼睛,有选择的权利。就象在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提出的口号就是“我的房子我作主!”。

现在,对个人合作建房是有各种指责,有各种杂音,甚至是发难。就象温州这样的匿名举报。其实,这些都是成不了气候。因为,个人合作建房有相当高的社会支持度。据央视和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显示,有95%的人支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43%的人认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一种全新房地产开发模式,有89%的人会考虑选择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也许这一调查并不权威,但它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民意。
      
而且,从我的观察来看,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基本上不是一帮乌合之众,而是社会精英人士。比如,温州的发起人赵智强,是温州市营销协会的秘书长,是一位营销专家;北京的发起人,名叫孟宪生,是一位房地产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专家。而且,在温州,还聘请了温州律协的会长作为法律顾问。而据我所知,合法性原则,是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遵循的首要原则。

其实,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因为,它在为政府分忧,是民间力量用民间智慧在为政府分忧;它在住房供应上给予老百姓另外一种选择;它也在为开发商减压。现在,全社会的房奴或者准房奴,都对开发商意见很大,这是一种民怨,通过个人合作建房得到一定的疏导,不仅是在为开发商减压,而且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发表于 2007-01-20 09:45 林叔权律师 阅读(3073) 评论(19)  编辑 收藏

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房产之窗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23 11:20 幻月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23 16:16 李鑫

好消息阿,什么时候可以报名参与,如果地段合适的话我一定参与!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23 16:20 李鑫

我的邮箱:lixin9826@sina.com
电话:13926974629,有什么新消息通知一声,谢谢!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24 00:20 林叔权律师

谢谢“幻月”所传的相片。
林叔权
2007年1月23日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24 12:34

我参加:

请组织联系我:luo888111@163.com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24 16:37 林叔权律师

记住啦!林叔权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30 11:24 珠海人

支持,加入集资建房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30 11:26 珠海人

怎么报名啊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30 13:36 刘意强

我完全支持个人合作建房,政府应高调支持才对,希望在珠海同样能开花结果.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1-30 22:21 珠海湘人

支持,关注中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2-03 22:34 网奇迹

支持,太好了,这是广大普通老百姓所期等的。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2-04 20:47 JOJO

  
  想加入,有没有加入的详细资料呢?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2-04 23:36 军军

联系我,我想加入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2-04 23:37 军军

想加入,有没有加入的详细资料呢?13536595662
army33@tom.com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2-09 12:26 WZ

关注并支持,请联系我,我们这可能有一个小团体想参与13923363966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3-15 19:56 张钉钉

想加入,有没有加入的详细资料呢?
真想合作!!!!!!!!!!!!!!
可以吗?
合作很难吗???????
我的联系方式:zhangdd83@126.com
有我喜欢的地方我一定参加.很难吧?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3-15 22:51 林叔权律师

张钉钉先生:
请上珠海合作建房网登记,网址www.zhhzoo7.com
多谢!
林叔权
2007年3月15日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4-18 20:47 张勇

网站打不开怎么报名呢..

我电话是:13226012222
QQ:459558945
办公电话:3831332

# re: 个人集资建房不应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首席召集人林叔权 2007-04-19 20:15 林叔权律师

请认准珠海合作建房网:
www.zhhz.00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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