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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叔权律师——房地产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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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珠海电台“百姓论坛”栏目的评论嘉宾,现将关于“限价房”的一篇评论拿出来和大家分享——《限价房肯定会成为特权者牟利的工具》

限价房肯定会成为特权者牟利的工具

关于限价房会不会成为特权者牟利的工具这个话题,我认为,在阶段,答案是肯定会的!原因在于,自06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了建设限价房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出台任何关于限价房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要明白这点,我们还得先来看看什么是限价房、还有国家出台限价房的目的是什么?在建设部等九部门出台的文件中,限价房指的是两限两竞的房子。什么是两限呢,什么又是两竞呢?就是国家要求土地的供应应该在限制房屋套型、限制房屋价格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开发商。这里的限制套型,指的是要求套型面积90平方以下的要占到70%,房价比同地段的其他商品房要低一定的比例,如低20%。这里的竞地价,指的是向上报价,就是地价要往高报。而这里的竞房价则是在政府事先确定的限价内往低处报价。

通过实行两限两竞而开发建设的房子,还是属于商品房,但是这种房子相对于完全没有政府限价的商品房而言,区别最大的是户型小、价格便宜。政府推出限价房的目的,就是要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房屋供应,就是要通过限价房来压抑一直在高涨的房屋价格。也就是说,政府推出限价房的初衷是为了调控房价。

其实,国家推退出限价房的政策导向之后,全国各地以两限两竞的方式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的进展却十分缓慢。缓慢的原因在于,建设这种房屋,地方政府少收了地价,因而没有积极性;开发商少赚了钱,更加没有积极性。而中低收入阶层的人士则认为,哪怕是限制了房价,但是,相对于这个阶层的收入水平来说,还是买不起。更为重要的是,建设部等九部门出台了限价房的政策之后,至今并没有出台任何关于限价房政策的实施细则,对各地区建设限价房的比例、价格水平如何确定、销售对象等等并没有可操作性的细则或者办法出台。所以,即使是各地已经建设了少量的限价房,不仅起不到压抑房价的作用,而且往往落入了特权者的手中。

我认为,限价房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和最大阻力应该说是来自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根本不希望房价下跌,所以也不会希望用中低价位的商品房来平抑房价,他们当然也不会主动去出台什么实施细则、去主动制定和颁布相关的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了。地方政府的这种不作为或执行不力,是造成限价房走样,是使得最需要限价房的中低收入者反而得不到限价房的最主要原因。

  我认为,限价房的问题,核心有两个。一个是限价房的定价问题,限定的价格还是要中低收入阶层能买得起,如果还是买不起,再限价也没用;另一个是限价房的分配问题,公平合理是其中的核心,价格限制了,中低收入阶层买不到,受益的就自然是有权有势的各种特权者了。所以我认为,如果想用限价房作为保护中低收入阶层利益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用来缓解我国当前的住房矛盾,说句老实话,意义不大、作用也不会大。

发表于 2007-02-11 21:03 林叔权律师 阅读(394) 评论(0)  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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