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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叔权律师——房地产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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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划委专家为何会“低能”至此!

看到北京“配建房”的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北京规划委专家为何会“低能”至此!
   北京市规划委要求开发商新建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试图通过此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北京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看到这样的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首都政府的规划委为何会“低能”至此!
    这是一条根本不具任何可行性的措施!北京市规划委官员为何会如此“低能”?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问十万个为什么!
  “配建房”的建设资金谁出?
   如果是政府出,那么,是按什么标准出的?标准又是根据什么确定的?怎么给到开发商的?是一次性预付还是分期?抑或是建好再给?谁来保证开发商会将政府给的资金(实际上是纳税人的钱)专款专用?
    如果是要开发商自己出,那么,试问,世上有免费的午餐吗?!
    据透露,北京规划委此举目的是扩大保障性住房和中低收入人群的自住需求住房供应。那么,请问:何谓中低收入人群?何谓自主需求?谁来确定购买对象?按怎么标准确定?
   
     。。。。。。。。。。。。。
 
    按理说,在北京规划委大院里应当是硕士、博士排排坐,也就是说应当是“专家名流”多的是了,那么,为什么会开出这样“低能”的药方呢?!
    依我之见,不能简单地用“低能”来解释!因为,这简直就是一项愚民政策!

发表于 2007-07-23 22:09 林叔权律师 阅读(331) 评论(2)  编辑 收藏

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房产之窗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 re: 北京规划委专家为何会“低能”至此! 2007-07-24 07:28 解释

不是低能,是无耻,根本就是糊弄百姓,坑害百姓,巴不得所有的政策落空,房价拼命涨呢。

# re: 北京规划委专家为何会“低能”至此! 2007-07-31 15:13 悠悠

愚昧的乌托邦规划。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给纳税人办事,这样的人就该请他们下课!下课!请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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