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保障上要防止“雷声大、雨点小”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3月11日昨日表示,国务院将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温总理将“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纳入其中,并提出分层次住房保障的具体要求。
这的确是好消息。因为,这说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思路已完全明晰: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则主要靠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解决。
但是,我认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同样还只是中央政府的政策宣示,可以说还只是中央政府在“打雷”,只不过是这一次打得更响而已 。老天爷会不会真正下雨,下的是大雨,还是小雨,什么时候下,最终还得靠地方政府。在我们国家,政策这东西从来就是有弹性的,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执政氛围之下,老百姓能不能迎来雨点,迎来的是毛毛细雨,还是倾盆大雨,实在是还有待于观察与等待。
而且,众所周知的是,建廉租房,建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对地方政府而言,不仅带不来效益,还需财政投入,除非有法律约束及真正落实的问责制,否则,地方政府除了观望还会是观望,除了应付还会是应付,即使是“上头”提出时间表,“下头”还是照样会按自己的时间表走,最多只是会照葫芦画瓢而已。
就拿各地竞相公布的年度或者是三至五年的住房发展规划来说,是因应中央政府对住房供应结构的“90/70”要求而为的,大都属于“下有对策”的范畴,因为是“上头”要求甚至是“上头”下令要做的,地方政府不得不做,做出的规划是否能实现,是否有可操作性,那就“天知道”了!以至于意在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的“90/70”政策要求出台已经近二年,现在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是否已经改善,是否已经达到政策要求,我们至今还看不到有权威的报告或者说法。
而由于“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已经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可以预料,全国“两会”结束之后,各地将会争先恐后地出台年度或者三至五年的住房保障规划,如同前二年出台住房发展规划一样。
然而,我担心的是,如果住房保障还仅仅是一种政策宣示而不是一种法律制约,如果光有住房保障政策的所谓层层落实而没有建立问责制及问责制的真正落实,不论是住房发展规划还是住房保障规划,都难逃“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光打雷不下雨”的结局,而民众则只能在“有价无市”的房地产市场面前继续等待与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