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了用文字堆砌思想或者抒发感情,在上世纪末集体的无病呻吟之后,竟然有些失语。
我自言是个极其懒惰的人,定好的闹钟,总会迟些时间,再迟些时间,直到将要迟到的那一刻,当然,我也是个容易算计的人,在路上,在床上,甚至在厕所里,都会想些与工作,与感情,与个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大多时候,我是个闷闷不乐的人!
在地产这个圈子里混了四年,当初,多少有些逼上梁山的意味;如今,爱并痛苦着,像个广告人一样活——不创意毋宁死?而事实上,在原创与借鉴之间,欲说还羞,一方面,压箱底的东西越来越少,老古董基本没了市场;而另一方面,对新事物、新思潮的认知愈来愈迟钝,落伍日久,不说也罢!
前些日子,尝试阅读男性时尚杂志,想让自己从骨子里更像只“狼”,不至于被南征的兄弟姐妹们抛太远,十米是个距离,一百米就成了差距,恐怕很难追得上。但看时尚和去时尚本来就是两码事,有了那眼光,却未必有那资本,比如花男的脸庞,型男的体格,只是,可能会多一份做人做事的积极态度。
事实上,我还算不上个纯粹的策划人,所以,关于所从事的这个行业,暂时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