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ü 二套房认定尘埃落定 央行发文确定以家庭为标准
ü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
ü 国务院调查组抵达广州 调研广东住房保障工作
ü 万科王石获选最具影响力企业领袖终身成就奖
ü 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劲涨10. 5%
Ø 二套房认定尘埃落定 央行发文确定以家庭为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究竟是按照家庭还是个人为单位认定的问题界定定调,称应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
此前的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且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这份实际上是提高首付的通知,被视为本年度最具影响力的调控政策。12月11日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士余在会议上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信贷政策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同时也是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防范金融风险。
Ø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同时,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随后,有媒体报道称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针对不同问题,不同处理,‘小产权房’那么多,不可能都拆了。”“对于一些严重违规又不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理所当然要拆除;对于一些符合规划,欠缺手续的‘小产权房’,应该是允许其补办手续的。”
针对上述说法,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的报道失实,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强调要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严禁借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何谓“小产权房”?→→→→)
相关知识--何谓“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俗称。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其一般是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的农民住宅楼,除了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城市居民销售的房子。
Ø 国务院调查组抵达广州 调研广东住房保障工作
12月15日由国务院发起的、由各个相关部委共同组建的联合调查小组已经抵达广州,对广东省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具体推进情况进行调查,同时调查组也针对目前房价涨幅过快以及住房结构调整等情况进行实地了解。
据广东建设方面人士透露,今次的调查重心是住房保障工作的实行,调查组到来之后,已经对广州、深圳等城市展开了了解和调查。由于广东目前房价上涨过快、也是最受关注的地区之一,因此也成了这次全国检查的重点区域,关于廉租房的土地、资金安排等情况也是这次调查的其中内容。
Ø 万科王石获选最具影响力企业领袖终身成就奖
由中国企业家杂志社主办的“2007年中国企业家年会暨年度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王石在连续四次入围25人名单后,最终获得“终身成就奖”,据了解,该奖项代表了本次年会的最高荣誉。之前曾获得该奖项的知名企业家包括:张瑞敏、柳传志、任正非等。 “2007年度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排行榜”主要考察企业领袖的影响力。并将“影响力”定义为“拥有可以影响产业、资本市场、社会以及他人的能力”,这其中包括候选人所在企业的影响力以及个人的影响力。按照8个具体的指标进行评审,分别是:资本市场影响力、国际化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创新力、公众影响力、产业影响力、领导力、前瞻性。
在这次年会举行的“构建企业绿色竞争力”圆桌论坛上,王石分享了万科在企业公民建设上的经验,他提到,万科在2006年就设立了企业公民的专项资金,2007年成立企业公民办公室,发布了首份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企业公民绿皮书,从环境、经营及社会三个维度思考与实践万科的企业公民行为。万科正全力推进的住宅产业化建设,按照万科目标,实现工业化后,能大大减少施工能耗、用水量、混凝土、钢材、木材等损耗,减少施工及装修垃圾的排放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核心竞争力 + 社会责任 = 万科住宅产业化”。
Ø 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劲涨10. 5%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3日介绍,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5%,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2%。对比历史数据可以发现,10.5%的同比涨幅是2005年7月中国扩大月度房价调查范围以来的最大单月涨幅。 他同时介绍,今年1至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3%,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9%。
他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步落实到位,住房价格是可以保持稳定的,群众的住房需求也可以逐步获得满足。从最近这一段时间来看,有部分原来房价涨得过高的城市已经开始在往下行,有的销售量比原来下降很大,有的价格已经开始下降。
“像深圳、广州、上海甚至北京等城市,原来销售很旺的个别地段现在有价无市,销量有所下降。”曹长庆说,当然,这到底是趋势,还是暂时性现象还有待观察。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住房供应过于紧张的局面会逐步得到缓解。 他认为,房价的上涨涉及面宽,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我国将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分清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逐步解决住房问题。
不动产学院房地产研究协会市场部制
p发表于 2007-12-17 22:34 不动产学院房地产研究协会 阅读(605)
评论(0) 编辑 收藏